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发改(经信、国防动员办公室)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事项不予、免予处罚清单和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执行,现公示如下:
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docx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事项不予、免予处罚清单.docx
国动办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docx
洛扎县发改委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