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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扎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2023-03-06 10:21:19 来源:洛扎县人民法院

一、部门概况

1、洛扎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九)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签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洛扎县人民法院设下列内设机构(副科级):

(1)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2)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签定。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4)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5)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洛扎县人民法院包括1家部门本级预算单位,部门本级共有19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9人,实有19人。另外,临时工岗位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三支一扶岗位1人、聘用制书记员(办案辅助人员)岗位8人。

二、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总收入1,12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23.1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总支出1,12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70万元,项目支出222.4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900.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2.00万元,公用支出58.70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22.45万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党建活动经费1.67万元;

2.2023年绩效考核奖金52.36万元;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61万元;

4.2023年法院装备经费60.81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5.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8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6.人民陪审员经费2万元;

7.诉讼费清退资金15万元;

8.司法救助金(刑事、民事、执行)7万元;


洛扎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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