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和补助申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126号)文件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三方审核,拟同意洛扎县古局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企业、合作社(见附件)认定为洛扎县就业帮扶车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日(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3日),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与洛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监督电话:0893-7372993 18989039538(次仁)
洛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9日
编辑:丁婉玉
校对:廖明昌
审核: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