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汛抗旱职责,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西藏自治区相关实施办法与条例,现将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责任,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准确掌握汛情和旱情。要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准备、涉水工程调度、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进一步分析研判2025年辖区防汛抗旱形势,如遇险情能够做到靠前指挥,有效处置。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由各乡(镇)另行通报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传真号:0893-7373138),以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附件:洛扎县2025年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洛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洛扎县2025年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编辑:丁婉玉
校对:廖明昌
审核: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