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示
一、河道名录
吉木共列曲、龙东曲2条河道。
二、禁采区范围
根据《西藏山南市洛扎县(吉木共列曲和龙东曲)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6年-2028年)》,共划分河道禁采区1个。(如有需要可向县水利局申请获取)
三、禁采期时段
(一)每年汛期中最高水位出现频次较高的月份为禁采期,即每年6月30日至9月30日。
(二)其余月份中,如出现超警戒水位、特枯水位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临时禁采公告。
(三)根据水生生物保护的实际需要,需临时禁采的,另行发布禁采公告。
四、有关事项
河道采砂必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并经审批许可,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一切采砂活动。防汛应急抢险、航道应急抢通,河道整治疏浚,取水口清淤,涉河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性活动按相关规定执行。
西藏洛扎县水利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