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藏政发〔2014〕88号)、《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藏人社发〔2019〕1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具有洛扎县户籍,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各寺管会在编寺庙僧尼(户籍地洛扎县)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200元(政府补贴50元),300元(政府补贴60元),400元(政府补贴70元),500元(政府补贴80元),600元(政府补贴90元) ,700元(政府补贴100元),800元(政府补贴110元),900元(政府补贴120元),1000元(政府补贴130元),1500元(政府补贴140元),2000元(政府补贴150元),3000元(政府补贴200元),4000元(政府补贴250元),5000元(政府补贴300元)。
三、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为积极引导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当年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的5%。
四、参保缴费时间
2025年6月21日-2025年9月30日止
五、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主要采用个人自主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自主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通过联系各自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线下缴费。参保人可以根据本人经济条件进行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六、政府代缴
对城乡居民经各乡(镇)认定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群体按调整前的100元最低档次由政府全额代缴,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财政按8:1:1比例分级承担,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七、工作要求
此次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各乡(镇)、各寺管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
八、咨询方式
若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洛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多吉卓玛 (15728938780)
洛扎县税务局工作人员:阿旺拖美 (19889197840)
洛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