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及指标
发文日期: 2025-07-26 11:04

洛扎县人社局关于兑现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公告

时间: 2025-07-26
为鼓励广大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牧民成功创业,促进农牧民创业带动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0〕68号)和《关于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的意见》(藏农转组办〔2021〕4号)精神,对农牧民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创业补贴,为及时有效兑现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办企业类型要求:农牧民首次在洛扎县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为洛扎县)。

(二)申报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含1月)至2022年12月(含12月)期间(以洛扎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时间为准)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企业,自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贰仟元整)。

二、申报材料

(一)《洛扎县农牧民首次创业补贴资金申领表》。

(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初审报告。

(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营实体店面照2张(带有门牌、室内设备照各1张)。

(五)有吸纳我县农牧民就业的,提供就业花名册。

(六)提供近六个月的收支流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本次我县农牧民首次创业补贴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创业者需备齐相关材料后报送至所辖乡(镇)初审,由乡(镇)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至洛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符合申报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请各乡(镇)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无需求,不再受理。

(三)申请补贴流程


政策咨询单位:洛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3-7372380

15208036509(洛桑卓玛)

15208036228(阿旺措姆)

附件:

1.《洛扎县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申领表》;

2. 《农牧民创业带动就业花名册》;


3.洛扎县农牧民申领首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信用承诺书。

                                                              洛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