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11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3-11-27 05:35

山南市2023年秋粮收购政策

时间: 2023-11-27

全市广大农牧民群众: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四个创建”“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的关键之年,抓好秋粮收购,有效掌握市场调控粮源,保持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对维护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我市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便于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2023年青稞最低收购价政策及青稞收购价补分离政策,并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现将有关政策和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收购时间

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请您在期限内到指定的收购库点销售粮食。

二、收购价格和政策

收购的青稞应为当年当地产、质量在国标三等以上。从今年收购政策来看,最低收购价格上有所提高,从2022年3.94元/公斤调整为4元/公斤,较去年上调0.06元/公斤。秋粮收购期间,继续执行青稞收购价补分离政策,补贴标准为0.2元/公斤。

三、收购服务承诺

一是严格落实敞开收购政策。对农民销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青稞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二是严格遵守收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秋粮收购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

三是严格执行粮款结算政策。秋粮收购库点及时支付粮款,不允许拖欠粮款,不得“打白条”。

四是积极开展便民优质服务。组织农民有序买粮,减少等候时间,避免排长队,根据售粮农民需求做到早开门,晚收秤,做到随到随收。

五是加强政策执行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肃查处粮食收购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收购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山南市委托收购粮食企业名单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储局)

2023年11月20日山南市委托收购粮食企业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