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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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4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法规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7-06 09:14

洛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7-06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特制定《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巩固提升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度增长,确保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改善,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得到巩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统筹整合的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乡村建设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乡村建设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的资金与巩固提升紧密挂钩,精确瞄准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和“三类人”,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财政部等11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做到查漏补缺、弥补短板弱项有关工作,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和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做到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本方案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指中央、自治区、地(市)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有: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资金、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林业产业和木本油料生产扶持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不含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结余一年以上和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等全部统筹整合用于乡村建设。

五、统筹整合资金来源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16436.06万元,第一批到位资金14254.01万元,此次下达资金2161.88万元,缺口资金20.17万元。其中:此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61.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306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5.88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40万元。

六、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向

我县结合实际,本着聚焦问题、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原则,继续支持培育和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整合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扶贫贷款贴息类、其他类六部分。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15896.06万元,第一批下达资金14254.01万元;此次下达资金2161.88万元,已到位资金16415.89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180万元,占总资金的1.1%;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4500万元,占总资金的27.4%;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投资4700万元,占总资金的28.6%;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投资6979.83万元,占总资金的42.5%;扶贫贷款贴息类投资16.06万元,占总资金的0.1%;其他类投资40万元,占总资金的0.2%。

(一)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4500万元,第一批安排资金3918.48万元,此次安排资金581.52万元。资金用途共2个项目。

1.边巴乡雪玛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概算投资25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2288.48万元,本次安排211.52万元。项目建设地点:边巴乡雪玛村;建设内容:新建化粪池及污水管、3个公厕(每个厕所75.90平方米)、场地硬化(停车场、打麦场、道路等)11425.21平方米、人行道765.38平方米、灌溉水渠421.32米、安全防护措施816.11米、河道清淤、拦砂坝、排水沟工程、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挡墙、排水沟盖板工程、乡村道路修复、场地平整种草、村庄照明工程、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打麦场、护坡处理、硬化处理、人畜分离围墙、雨水排水工程、污水井改造等。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民宗局、洛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平措、旦增曲扎;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169户578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8户91人。

2.扎日乡拉隆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1630万元,本次安排37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扎日乡拉隆村;建设内容:村内破损主干道混凝土路面重建,部分乡村土路改造为混凝土路面共计12826.11平方米;新建人行道路硬化1835.66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3座共计45.64平方米;增设安全防护挡墙2844.68立方米、安全防护栏杆828.26米、波形防护栏杆326.66米;改造灌溉及排洪排水水渠4172.36米;新建打麦场754.68平方米;村庄周围种树、种草5686.86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968.28米;新建安全防护围墙428.6米;增设村庄夜间照明太阳能路灯262盏;新建防洪蓄水池240平方;新建植草砖地面铺装1244.64平方米;更换部分雨水沟盖板、垃圾桶和垃圾房,乱石杂物清理,改造老旧公厕等。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旦增曲扎;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225户79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8户85人。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4700万元,第一批安排资金3589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111万元,资金用途共5个项目。

1.色乡曲吉麦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5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865万元,本次安排135万元。项目建设地点:色乡曲吉麦村;建设内容:新建安全防护栏杆418米,0.9高。新建安全防护围栏801米,0.9米高,新建波形护栏288米,场地硬化3590.01平方,安全防护围墙151米长,高度2.0米。村庄照明太阳能路灯73盏,6米高。安全防护挡墙3790.21立方,道路硬化2192.17平方,新建公共厕所3座,建筑总面积96.84平方。村庄种草5306.39平方。新建打麦场1832.42平方。新建沉沙池10个,容积1立方。新建混泥土路沿石665米,新建室外踏步21.8平方,新建雨水篦子1个,新建护坡96平方,新建树池9个,新建DN300钢带波纹管排水管274米,新建排水沟228米,0.4*0.4钢筋混泥土。场地平整7614.69平方。铺装441.74平方,采用透水砖。村庄种树等其它附属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责任人:阿旺伦珠;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171户56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8户98人。

2.洛扎镇贡祖村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投资6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514万元,本次安排8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洛扎镇贡祖村;建设内容:村内主干道混凝土路面重建,部分乡村土路改造为混凝土路面共计3907.14平方米;新建人行道路硬化793.68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2座共计36平方米;增设安全防护挡墙1858.52立方米、安全防护栏杆552.68米;新建绿化增设防护栏杆310.25米;改造灌溉及排洪排水水渠1916.24米;新建打麦场1123.86平方米;村庄周围种树、种草1912.78平方米;新建路沿石122.68米;增设村庄夜间照明太阳能路灯71盏;更换部分雨水沟盖板、垃圾桶和垃圾房,乱石杂物清理,改造老旧公厕等。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责任人:阿旺伦珠;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59户26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3户51人。

3.德玛隆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6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2210万元,本次安排39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拉郊乡德玛隆;建设内容:1、新建堤防1714m,右岸总长600m;左岸总长862m;左右均采用重力式C25钢筋砼挡墙。左岸支沟:右岸长252m,采用重力式C25钢筋砼挡墙。2、新建桥梁设计2座:1#桥梁:0.5米(护栏)+4.0米(车行道)+0.5米(护栏)=5.0米;2#桥梁:0.5米(护栏)+4.0米(车行道)+0.5米(护栏)=5.0米。3、乡村道路硬化、新建道路硬化道路长度300米,宽4米。4、新建浆砌石挡墙长度360米,高度6m。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责任人:阿旺伦珠;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69户231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2户25人。

4.洛扎县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00万元,该项目本次安排1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洛扎县;建设内容:铺设PE管6375m,新建混泥土水渠1540m,维修土渠1500m,维修水塘一座(1000m³),新建进水口14座、出水口6座、沉砂池2座、蓄水池1座、分水口24座,盖板7m,挡墙140m³。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其米益西;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335户103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6户89人。

5.洛扎县人畜分离建设项目概算投资400万元,该项目本次安排4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洛扎县;建设内容:该项目新建400座牛羊圈。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旦增曲扎;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400户1389人,其中:受益脱贫户67户236人。

(三)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7000万元,第一批安排资金6550.47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29.36万元,目前缺口资金20.17万元;资金用途共2个项目。

1.拉康镇拉康村美丽宜居建设项目概算投资35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3163.47万元,本次安排316.3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拉康镇拉康村;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村内破损主干道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共计18022.74平方米;部分乡村土路改造为混凝土路共计4998.06平方米;新建人行道路硬化2390.66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3座共计152.94平方米;新建安全防护挡墙18186.68立方米、增设安全防护栏杆2468.86米、波形防护栏杆1368.86米;新建灌溉及排洪排水水渠990.6米;新建打麦场1754.68平方米;村庄种树7368.48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198.68米;新建安全防护围墙287.6米;增设村庄夜间照明太阳能路灯360盏;新建村内智慧化监控广播系统、更换部分雨水沟盖板、垃圾桶和垃圾房,新建室外砖砌台阶,乱石杂物清理,改造老旧公厕等。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民宗局、洛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平措、旦增曲扎;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223户85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47户148人。

2.扎日乡扎日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概算投资3500万元,该项目第一批资金中安排3387万元,本次安排113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扎日乡扎日村;建设内容:新建桥梁钢筋混凝土桥梁1座,长24米,宽5米;村内道路硬化7478.47平方;新建公厕3座,每座39.6平方;新建取水暖房6座,每座32.48平方;新建树池26个;新建村庄照明138盏,新建打麦场3223.1平方,新建停车场3990.64平方,新建化粪池4个,总容积86立方,新建植草砖铺装1289平方,新建混泥土排水沟967米(0.4*0.4m),新建村庄种草5364.2平方;新建沉砂池10个,每个容积1.2立方;场地硬化6591.02平方;安全防护围栏1871.52米;新建花池359平方;新建DN300波纹管1011米;新建路沿石4232.5米;场地平整4480.1平方;新建安全防护挡墙7025.2立方;新建波形护栏736.1米;新建碎石铺装3330.2平方;新建护坡1032平方;室外给排水管网改造6750米;新建涵洞4个(2m*3m);新建安全防护围墙419米,高2米;道路排水沟768米(0.8*0.8m);村庄种树等其他附属衔接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民宗局、洛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平措、旦增曲扎;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249户857人,其中:受益脱贫户41户126人。

(四)其他类

洛扎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其他类4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0万元,资金用途共1个项目。

1.洛扎县人居环境整治十佳乡镇奖励资金40万元,该项目本次安排4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拉康镇;建设内容:该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拉康镇被评为山南市人居环境整治优秀十佳乡镇奖励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洛扎县拉康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次仁曲桑;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8月;项目受益群众595户2213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12户360人。

六、资金整合分配原则

资金整合分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关于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时限要求,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分解下达工作。二是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要始终坚持政策支撑、精准发力,统筹结合、重点突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创新思路、雪中送炭,问题导向、完善机制的原则,根据本县脱贫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以巩固脱贫成果为抓手,重点用于发展农牧业生产和改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三是统筹整合资金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规划不管审批、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采取综合因素分配法,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四是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报市乡村振兴局,作为督导检查、绩效考评、追责问责的依据。

七、资金使用程序

(一)制定行业规划。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乡村振兴局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乡村振兴局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7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县乡村振兴局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县乡村振兴局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县乡村振兴局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乡村振兴局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按进度拨付的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保障拨款申请书》,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财政部门审核,县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拨款手续。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资金支付给建设企业的,县财政局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可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八、项目和资金管理

在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县乡村振兴局应建立全县“十四五”乡村振兴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并对项目库中项目立项的合规性、投资的科学性、脱贫成效的有效性负责;二是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未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三是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需报经县乡村振兴局批准;四是统筹整合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报账制管理;五是要按照“围绕统筹整合目标任务、反映工作成效、揭示存在问题成因、提出财政监督建议、完善政策机制措施、促进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开展”的原则,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六是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九、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洛扎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年初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对积极主动配合整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管理部门,除依据财政法规安排规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支出外,可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制度保障

1、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乡村振兴局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召集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绩效考评

县财政局对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区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十、责任追究

县乡村振兴局应协调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将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纳入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党纪政纪考核内容。凡在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县委、政府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存在虚报贫困人口数量、恶意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西藏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藏财预〔2010〕3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三)绩效考评办法。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实行分级实施的办法。县里对各乡(镇)进行绩效考评,对县直部门进行重点抽查考评,并形成绩效考评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

山南市洛扎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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