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9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2-11-02 12:09

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2〕5号

时间: 2022-11-02


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5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高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开放公共服务场所。影剧院、朗玛厅、网吧、棋牌室、足浴店、洗浴场所、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有序开放。县集中供养中心可预约探访。宗教活动场所经评估审批后有序开放。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登记测温、进出扫码亮码、坚守安全距离、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做到“进出必扫码、扫码必查验、逢异必报告”。

二、安全有序恢复区域内人员和车辆流动。各乡(镇)、村(社区)临时性防疫卡点全面撤除,遇有突发情况,可视情恢复启用。各进出洛扎前端检查卡点继续按照“首站负责制”要求,持续加强对来(返)洛扎人员和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既定防疫措施。7日内旅居史均在洛扎人员和车辆,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洛扎县辖区内自由流动。离藏或跨市流动人员需履行出行手续。自治区外进入洛扎县人员,一律提前3天通过“藏易通”进行入藏报备,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或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洛扎县,确需进入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全程闭环管理措施,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安全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各学校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经评估符合开学条件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初中阶段和小学毕业班安全有序复学复课,小学其余年级进行评估后逐步复学复课。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细化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做好学生返校途中和返校后防控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加强消毒消杀,落实好师生健康管理、错时错峰就餐、定期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所有复学复课学校教师、学生、后勤人员等返校前满足7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要求,返校后连续进行3天全员核酸检测,并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每日按20%比例开展核酸检测抽样;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原则上实行“两点一线”措施,师生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入校园前进行1次抗原检测。目前居住在山南市范围外有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回,确需返回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四、安全有序恢复客运班线运营。全面恢复县域内客运班线,班车经防疫验收合格后恢复运营,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扫码验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车辆和客运站点消毒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规定,做到一班一消杀、一班一清洁。

五、安全有序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对所有山南市外来(返)人员严格实施“入洛即检”。快递外卖、酒店宾馆、餐饮娱乐、交通运输、商超、物流保供、环卫保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行“一天一检”、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实行“三天一检”、全县全域范围内实行“七天一检”。在洛扎县内设置“固定+移动”“愿检尽检”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居民提供常态化免费核酸采样服务。对7天以上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请广大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带病上班、出入公共场所。藏易通显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抓好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落实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当前全国全区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县“外防输入”风险仍然很大。请广大居民朋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主动履行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对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我们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助力推动洛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守护好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