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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6
文号: 〔2022〕4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2-10-12 05:22

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时间: 2022-10-12


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4号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朋友:

为持续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洛扎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零时起,进一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部分公共服务场所。诊所、体育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一戴二扫四查(戴口罩,进出扫码,查核酸检测报告、旅居史、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疫措施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有序开放堂食经营,严格限制客流人数,大堂减少桌椅摆放,同一时间段堂食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隔座就餐,不承接大型宴席活动。餐饮场所落实“公勺公筷”,鼓励消费者实行分餐制、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有序开放堂食,实行错峰就餐、间隔就座。继续暂停开放朗玛厅、网吧、洗浴场所、KTV、酒吧等场所。县集中供养中心仍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继续遵循“三个暂停”。各学校复学复课时间以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继续暂停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和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做到“进出必扫码、扫码必查验、逢异必报告”。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杀、严防聚集等防控措施。各开放场所从业员工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直接接触顾客的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及时消毒,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至少每两小时消毒一次。餐饮场所服务人员、外卖配送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鼓励广大居民选择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广大居民要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主动规范佩戴口罩、接受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积极配合村居(社区)、居民小区管理,出入自觉出示防疫相关信息,共同创建“无疫小区、村(社区)”。各医疗机构要主动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洛扎县疫情办或疾控部门报告。药店诊所等要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除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外,其他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发热病人。

三、坚持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继续执行《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3号)》要求,落实“123”核酸检测措施。在全县设置“固定+移动”和24小时核酸采样点,为广大居民提供常态化免费核酸采样服务。加强核酸检测排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抓好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落实个人家庭防控责任,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全县上下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大家还需要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共同努力,请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居民朋友继续大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好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让我们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确保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洛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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