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楠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洛扎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楠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局、办:
经2021年10月13日县人民政府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张楠楠的洛扎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索朗白珍任洛扎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洛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聂豪任洛扎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副主任(副局长);
免去旦增曲扎的洛扎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冈的洛扎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扎西达杰任洛扎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洛扎县林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扎西旦达的洛扎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旦增群佩任洛扎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洛扎县公安局经三路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免去桑珠的洛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法制室)队长(主任)职务;
扎西任洛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法制室)队长(主任);
免去平措的洛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主任)职务;
王军任洛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主任);
免去洛桑的洛扎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扎西旺堆任洛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李壮任洛扎县公安局洛扎镇派出所副所长;
土旦任洛扎县公安局洛扎镇派出所一级警长;
崔建文任洛扎县公安局湖北广场便民警务站站教导员;
李晓伟任洛扎县经三便民警务站站长;
免去李桂超的洛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职务;
高婷婷任洛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
免去卓玛玉珍的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尼玛德吉任洛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索朗益西任洛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免去次仁卓嘎的洛扎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白玛西热的洛扎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尼玛卓嘎的洛扎县文化局(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肖斌任洛扎县文化局(文物局)副局长;
免去刘京花的洛扎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职务;
贾焱丽任洛扎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免去其洛扎县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吴瑶任洛扎县旅发局副局长;
贺刚俊任洛扎县统计局副局长;
扎西白玛任洛扎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德珍任洛扎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小军任洛扎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顿卫安任洛扎县林草局副局长;
央宗吉玛任洛扎县医保局副局长,免去其洛扎县旅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拉巴次仁的洛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海涛的洛扎县外事办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聂豪、旦增群佩、扎西、王军、扎西旺堆、李壮、崔建文、李晓伟、尼玛德吉、索朗益西、吴瑶、贺刚俊、王小军、顿卫安14名同志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洛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