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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 2021-10-15 12:17

洛扎县统计局

时间: 2021-10-15

西藏洛扎县统计局是西藏洛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统计调查计划以及自治区和市政府制定的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定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人口和劳动、社会和科技、能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和各类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统一协调全县的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系统建设。

(九)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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