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水利局(河、湖长制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 2021-10-15 12:09

洛扎县水利局

时间: 2021-10-15

西藏洛扎县水利局是西藏洛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开展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洛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洛扎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五)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

(十六)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