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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旅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 2021-10-15 11:54

洛扎县旅游发展局

时间: 2021-10-15

县旅游发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旅游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旅游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拟订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洛扎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统筹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协调、安排和管理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五)负责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六)统筹规划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发展,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市场。

(八)协同推进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改革,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及县辖区内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跨区域、大型旅游市场案件,组织全县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受理、转办全县旅游投诉,推进旅游文化等联合执法,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九)负责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负责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节庆会展工作。负责客源市场信息调研和动态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及推广和旅游公益教育工作。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负责“12301”旅游咨询公益服务电话平台的工作,受理、转办旅游投诉,协助旅游企业做好旅游保险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文化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文化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根据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和上下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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