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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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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洛扎县发改委(工信局、粮食局)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 2021-10-15 11:29

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1-10-15

西藏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县域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协助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建设项目和援藏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六)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

(七)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

(九)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协调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制定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十一)承担县域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牵头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监督管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自治区、山南市相关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提出优化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洛扎县用于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十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洛扎县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我县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县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十八)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洛扎县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二十)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 (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二十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洛扎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二十三)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站)。负责无线电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十四)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信息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五)提出洛扎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洛扎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洛扎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洛扎县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六)管理洛扎县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洛扎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监测县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监督执行自治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合作关系。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七)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代储自治区、市储备粮的实物管理,研究提出调整代储自治区、市储备粮规模、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代储自治区、市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监督执行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研究提出建立县、乡两级粮食储备的建议,负责管理县域储备粮;负责自治区、市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核查和申报。

(二十八)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规及政策,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及行政许可工作。

(二十九)拟订洛扎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国家、自治区、市、县投资的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

(三十)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监督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承担洛扎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三十一)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调查、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及农户粮食供需抽查;研究分析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对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分析;发布和咨询粮食统计信息;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三十二)指导协调县域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粮食财务、会计等制度;负责县粮食局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代储自治区、市储备粮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域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十三)西藏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围绕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规及政策等,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优化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十四)完成洛扎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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