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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洛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7-02 10:00

洛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 2020-07-02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取消已由国务院、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县商务局(经济合作局)生猪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和洛扎县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洛扎县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洛扎县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洛扎县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落实上级核准的本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意见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四)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洛扎县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洛扎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申报工作;实施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猪屠宰监管工作。

(六)组织、协调洛扎县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申报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洛扎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贯彻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洛扎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洛扎县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洛扎县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九)管理、发布洛扎县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山南市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落实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洛扎县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洛扎县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洛扎县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洛扎县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负责拟定全县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对科技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十五)负责申报、编制和实施县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十七)组织拟定全县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方案,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方案,科技成果推广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九)提出科技体制改革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负责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组织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科普规划和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评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二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建设;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持续的责任。

(二十二)组织指导科技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十四)负责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十五)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队和科技工作者服务;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十六)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知识更新。

(二十七)组织、指导并开展科学论证、科级咨询服务;推动科技成果乡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十八)开展民间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九)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科技政策、科技计划、规划的制定。

(三十)对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指导与协调。

(三十一)承办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洛扎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洛扎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和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总数24名。其中:行政编制5

领导职数:核定局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农村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牵头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县农牧局(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六、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洛扎县农业农村局(科协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0908542.17    元,比上年增加7096815.23  元,增加51.38%;支出为 16472190.4 元,比上年增加9611562.32   元,增加104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整合等多种原因。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主要指的是单位公用经费运行使用情况  : 4993079.83元,其中:办公费4787971.16  元;电费: 900 元;邮电费:3750  元;差旅费: 33661 元;专用材料费:146724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  12498.67 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75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模板:截止2019年洛扎县农牧(科技)局资产总额36854038.31元,其中固定资产2240966元,流动资产36613072.31元1 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元,汽车3辆,价值616127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模版:截止2019年底洛扎县农牧(科技)局共申报项目0个,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

八、洛扎县农牧(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需要公开的主要明细表

1、财政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已公开)

2、收入决算表(已公开)

3、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已公开)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九、洛扎县农牧(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洛扎县农牧(科技)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    10260328.31 元,其中:(一)工资福利支出 4871708.96 元,其中:基本工资  784568 元;津贴补贴  3098736.64 元;奖金 197297.02 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 4135019.35 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 12498.67元、办公费 4787971.16 元、电费:900 元、邮电费:3750  元、差旅费: 33661  元。(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计:1253600元。

十、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洛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12498.67元,其中:是否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共计0元;公务接待费0元,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批,共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498.67  元。年内不存在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严把支出审核,做到三公经费稳步下降。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二、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2)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文件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5)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6)超收收入:是指预算年度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超过各级人大机关批准的年初预算数(或预算调整数)的部分。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5)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3、其他

(1)农牧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按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提交的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凭证,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2)农牧授权支付: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按批复的分月用款及华所授权的额度,自行开具支付凭证,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

坚持党对人民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总体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党对人民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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