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经济困难“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我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生产生活,根据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助预算指标通知精神,按照高龄、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标准,现下达2018年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1.92万元。
请各乡(镇)接到通知后于11月30日前做好民生资金落实表,经乡(镇)审核,并加盖公章及主要领导签字报县民政局。
附件:洛扎县2018年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分配表
洛扎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