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人大常发〔2021〕33号
洛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杨松林等16名
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洛扎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洛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审议,决定:
免去杨松林同志的洛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靳松同志的洛扎县水利局局长职务,任洛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去肖振同志的洛扎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任洛扎县水利局局长;
免去多吉占堆同志的洛扎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任洛扎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免去其米益西同志的洛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任洛扎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局长;
免去扎西次仁同志的洛扎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阿旺伦珠同志为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局长);
任曲喜龙同志为西洛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局长(大队长);
任次仁卓玛同志为洛扎县文化局(文物局)局长;
任德吉同志为洛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李桂超同志为洛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田冈同志为洛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尼玛坚增同志为洛扎县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主任;
任尼玛伦珠同志为洛扎县统计局局长;
任旦增曲扎同志为洛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李玉江同志为洛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洛扎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