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一:县中学学生食堂餐具消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中学学生食堂存在餐具简单清洗后直接放入消毒柜,不进行消毒处理问题。学校已对消毒柜安装了消毒灯管,现按时进行规范化餐具消毒。二是学校大门安保人员兼任食堂消毒员问题,总务处已安排专人负责学生食堂及餐具消毒工作。三是为切实抓好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将对学生餐饮作坊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和消毒处理工作,全力保障全体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事项二:县司法局单位正门设置不合理,群众办事“门难进”。
整改情况:一是县司法局设置小门,单位正门长期关闭,致使前来办事的群众经常拒之门外问题。现县司法局单位正门设在新办公楼,并在正门两侧悬挂了单位门牌。二是旧办公楼小门现已停用,并在醒目处张贴指示牌,以藏汉双语提示,让群众一看明白新的办公地点。三会为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县司法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完善了接待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氛围。
事项三:县文化广场旅游节舞台未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收到立行立改通知后,县文化局及时与舞台搭建方联系,要求限期做好舞台拆卸,并责令拆卸后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二是为确保舞台拆卸现场安全,县文化局指定专业负责现场监工,现已整改到位。三是舞台周围环境脏、乱、差问题,县文化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清扫,并明确每周五对县文化广场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
事项四:县城个体餐饮商户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6日至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内餐饮服务行业开展了食品安全卫生大检查。二是为集中整治个别餐饮店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11月29日邀请县城内30余户餐饮负责人召开第二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推进会,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讲解了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紧迫性。三是明确各经营店做到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禁无证从事经营活动,并在街道和餐饮店张贴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四是组织所有经营单位实地参观已建“明厨亮灶”工程的5家餐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确保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