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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洛扎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洛扎县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洛扎县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2026-09-01 12:32:06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为全面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标准,精简办事材料、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现将《洛扎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洛扎县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洛扎县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全县政务服务办事和证明材料收取的依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标准化、透明化管理的目标。《洛扎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为全县政务服务总清单,核定保留政务服务事项998项,规范各类办事材料5055个。《洛扎县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为专项证明清单,关联政务服务事项790项,归集各类证明材料2171个,包含证照类材料1494个、批文类材料211个、非标证明类材料466个。《洛扎县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共免提交证明材料326个,其中直接取消151个、告知承诺30个、部门核验114个、数据共享31个。

自清单公布之日起,全县各政务服务部门、办事窗口将严格对照清单开展业务办理。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标准,严禁擅自增设办事材料、变相索要证明、随意增加办事门槛。已列入免提交清单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

附件1:《洛扎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附件2:《洛扎县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附件3:《洛扎县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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