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方案》要求,通过市级自主监测和委托监测相结合,对我县环境空气、地表水断面、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洛扎县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采用手工监测连续5日法,对二氧化硫等6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的二级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洛扎县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对PH值等25个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表水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Ⅱ类标准限值。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
洛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2个,对溶解氧等65项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Ⅱ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