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洛扎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实施质量和效果。
二、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决策。
三、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
四、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调整意见建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公布。
洛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 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