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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扎县医保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6-19 10:07:32 来源:“秘境洛扎”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一、征求医保基金管理意见建议内容

      1.健全完善医保待遇政策方面。

      2.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方面。

      3.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

      4.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成果方面。

      5.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方面。

      6.优化异地就医服务管理方面。

      7.医保工作其他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加强宣传教育:对如何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对医保基金使用的法律意识、规范使用行为的宣传教育提出建议。

      9.对医保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免费接送、包吃包住、返现回扣、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尤其是针对困难群众的此类诱导行为;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以及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2.虚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伪造篡改医学影像资料、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医嘱、处方,虚开药品耗材等欺诈骗保行为。

     3.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进行空刷套刷;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4.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将自费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5.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进行空刷套刷;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2.组织本单位员工或诱导其他单位员工非真实购药骗保;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骗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3.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参保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3.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参与或配合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

      (四)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在办理参保业务中,违规为尚在医保待遇等待期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在办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时,不按规定条件、程序、时限办理,故意拖延、推诿和刁难符合条件的群众。

      2.在医保定点资格准入认定工作中,不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将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

      3.履行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不到位,对智能监管系统提示的重大疑点问题审核核查不严,对参保人员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审核不严。

      4.在医保基金结算清算、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审核不严;对协议履行情况管理不严,对于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不依法依规处理。

5.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流程存在重大漏洞,导致医保基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无正当理由克扣、拖欠医疗机构医保资金。

      (五)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医保基金问题。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内外勾结,通过伪造处方、基因检测报告、发票单据、病历资料等参与或协助欺诈骗保。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医药机构审批、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准入和业务管理等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医保资金预付、总额预算、医保费用超支分担、结算清算、资金拨付等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药品耗材挂网、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谈判、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过程中,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6.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医院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漠视群众利益,长期对药品耗材有中选品牌不采、采非中选品牌,有低价品牌不采、采高价品牌,涉及“带金销售”情形。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行政检查执法、协议处理等工作中徇私枉法、谋取私利、收受贿赂。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医务人员收受医药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回扣”问题。

      9.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为管理服务对象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方面提供照顾以谋取利益。

       10.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93-7377044(注: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2.电子邮箱举报:ybj08937377044@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医保基金监管问题线索举报”。

     3.来信来访地址:洛扎县医疗保障局 邮编:8512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特此公告!

                                                                  洛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编辑:丁婉玉

校对:廖明昌

审核:韩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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