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资金,中止西藏紫丹玛医药有限公司洛扎县分公司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协议中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16日)。
全县区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深刻对照检查,全面整改,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洛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编辑:丁婉玉
校对:卓玛次仁
审核:旺堆
根据国家医保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资金,中止西藏紫丹玛医药有限公司洛扎县分公司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协议中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16日)。
全县区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深刻对照检查,全面整改,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洛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编辑:丁婉玉
校对:卓玛次仁
审核: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