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洛扎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狠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辖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4件,审执结213件,审执结率95%,法官人均办案32件。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人民法院在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的根本遵循,掀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着重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2024年,全院干警学习3次,研讨交流2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审判执行工作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组织法官、法助、书记员参加线上线下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司法水平。2024年,组织学习5次,参加轮训10人次。
(二)坚持法治引领,依法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
一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4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件,审结5件,判处罪犯5人,审结率100%。二是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诉前源头化解及诉讼依法解纷的工作模式,将各类民商事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2024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8件,审结142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民诉前调7件,诉前调书1件,诉前调确56件。三是高效兑现执行案款。坚决把裁判文书落地见效贯穿于执行工作全程,实行有力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推进执行案款兑现落实,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2024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1件,执结66件,执行到位金额1591.12万元,布控18人次,纳入失信名单3人次。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一是人民法庭融入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前沿阵地作用,紧紧贴近基层群众,实行抓前端、治未病,促进边境乡(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法治化水平。2024年,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83件,结案78件,矛盾纠纷排查17次,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20余次。二是多元联动聚力化解纷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府院联动、多元联合的工作模式,形成合力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共创和谐稳定社会局势,实现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端,彰显法院护航平安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担当。2024年,府院联动5次,参与基层治理多元解纷13件,诉前调解矛盾纠纷64件。三是司法建议助推治理作用。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聚焦矛盾突出、重要领域、风险隐患等问题,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不断提高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4年,发出司法建议1件,收到回函1件。四是法治宣传促进和谐环境。聚焦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优化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观念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开展法治宣传共90次,院领导法宣6次,内外联动法宣18次,针对性法宣29次,法庭法宣35次,联合法庭法宣2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服务大局理念和能力有待提升。审判执行工作与全县大局服务和社会稳定服务融合度不高,将审判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不能很好地有效衔接。原因是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缺乏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服务措施不到位。
(二)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优化细化。送法下乡解民忧质效不明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马背法庭”精神不足。原因是未能更好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法治专业优势,对群众司法需求、有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送法针对性不强;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源头治理作用不显著,缺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到家门口司法服务主动性,欠缺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作用。
(三)创新创造意识还需增强深化。创新创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评析不足,科学应对指引提高审判执行质效现代化思路举措不够。原因是缺乏积极探索完善现代化审判方式和举措思路和办法不多,对适应社会发展司法需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保障分析研判及全方位司法服务不够到位。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依法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院“一把手”作为本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中央、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畅通群众来访信访渠道,圆满办结群众诉求;研究部署执法办案、源头治理、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024年,向党委作请示汇报11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21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4次,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活动13次,微信公众号刊发信息174条,组织干警到上级法院学习交流16次,开展环保宣传和环卫清洁活动10次,巡河、巡湖、巡林4次,向困难返贫监测户捐款98000元,驻村点社区购置捐赠价值1.7万元办公设备,接待来访群众90人次。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干警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优化法治宣传措施方法,强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共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注入司法力量。
二是优化职能措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政府及行政机关沟通联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能,助力洛扎县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狠抓办案质效,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提升审判管理效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改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诉求。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编辑:丁婉玉
校对:廖明昌
审核: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