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任务,开足马力拼出2025年首季“开门红”,为引领“季季红”“全年红”打下良好基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幸福拉康·惠享生活”促消费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洛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拉康镇人民政府、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技术支持:中国农业银行洛扎县支行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31日10:00 -4月3日22:00或资金兑付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三、补贴对象
在洛扎县拉康镇“幸福拉康·惠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参与商户处到店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包括外来人员)均可参与。
四、补贴方式
本次活动主要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APP实施到店满减形式参与活动。
“到店消费满减”活动。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采取“到参与活动的企业、个体户处支付”即可享受相应“满减”优惠政策。
六、活动资金和补贴标准
活动安排资金10万元,围绕副食百货批发、零售和餐饮行业领域,设置消费满100减20元、满200减40元、满400减80元、满600减120元。
七、补贴规则
(一)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农行掌上银行APP扫码支付可享受立减优惠,活动共设置四个档次,每人每个档次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
(二)符合条件的优惠档值名额用完后,将自动顺延至下一名有名额的档值;消费补贴只可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
八、退款规则
(一)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如该笔订单享受的补贴档值仍有名额的,可再次使用;该档值优惠名额使用完的,将顺延至有名额的档值。
(二)如退款时消费补贴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
(三)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
九、注意事项
(一)发票金额按商家实收金额开具,具体按照税务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禁通过虚假交易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或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商户变相加价、消极处理消费投诉。
(三)参与商户或消费者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商户、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欢迎广大居民和群众对本次促消费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现套现等违法行为,可联系洛扎县公安局0893—7372114;洛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93—7372315;洛扎县发改委0893—7372100。
十、活动咨询电话
洛扎县发改委:0893-7372100
陈 欢 18189039163
扎西央拉 13908922732
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编辑:丁婉玉
校对:廖明昌
审核: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