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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2-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4-12-16 12:15:52 来源:中共洛扎县委员会办公室

反馈问题

个别县(区、市)和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应于2022年2月前完成“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整改工作,部分县(区)直到督察进驻后才完成。

核查情况

经核查,反馈问题基本属实。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

各级各部门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洛扎县县(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中共洛扎县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人

赵林林

联系电话

1879893615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2024年5月28日,召开县委十届69次常委会(扩大)会,听取全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汇报,2024年6月30日,召开县委十届73次常委会(扩大)会,听取着力推动“六个走在前列”各专项组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着力推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推进会暨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专项工作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着力推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重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024年4月7日,修改完善《洛扎县县(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确保各项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切实守护好边境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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