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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0-10-13 10:10:48 来源:洛扎县人民检察院

为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洛扎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2男、2女),民族不限,主要从事撰写文字材料,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装订整理,文书送达等具体工作以及院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在高原地区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1985年9月1日出生)。

6.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7.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8.招聘对象为历届未就业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洛扎籍人员优先录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洛扎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山南市洛扎县嘎波中路10号)。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西藏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10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洛扎检察”上予以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等,分数为100分(占60%)。考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四)面试

面试按照2: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语言表达、逻辑思维、随机应变等能力,分数为100分(占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人选及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及相关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西藏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聘用

体检合格被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补录工作

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西藏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八)人员确定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在山南市洛扎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考察合格被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为临时聘用编外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为政法编制外聘用,由洛扎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洛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

2.聘用制书记员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岗位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洛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条件的,洛扎县人民检察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发放3000元的岗位工资,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时间1年以上者,每增加一年,岗位工资增加100元。

五、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地址:洛扎县人民检察院(洛扎县嘎波中路10号)。

微信公众号:洛扎检察

5.本公告由洛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3-7372000

18076933940

联系人:张 艳

洛扎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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