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危化品、民爆物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组长旦增旺堆带队县发改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拉康电站和中铁十二局全面开展危化品、民爆物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在排查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对两家企业的临时油库、实验室、砂石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查看了这些关键区域的用地手续、林区动火作业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企业周边杂草、树干枝等可燃物清理情况,杂物房线路拆除情况,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沙等相关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此外,还着重检查了两家企业在复工复产前“七个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有序开展。经认真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0处。针对这些问题,排查整治组现场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旦增旺堆强调:一是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好“七个一”安全措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带病”复工复产的情况发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筑牢坚实防线;二是各企业必须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企业要严格按照此次检查提出的具体整改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三是各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员工日常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做好消防设施和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等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守护全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编辑:丁婉玉
校对:廖明昌
审核: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