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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扎县2017年生态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9-01-19 21:23:00 来源:洛扎县环保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7年生态创建工作的通知》(山环发﹝2017﹞19号)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门当社区、木村、古局村、茶村、仲村、柏日村、美秀村、雪玛村创建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村)居,洛扎镇、生格乡、边巴乡创建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为确保2017年我县生态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鉴于当前我县生态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县环保局务必要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上,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人力、财力投入,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狠抓落实,做好申报工作

(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西藏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管理规定(试行)》及《创建自治区生态村工作报告编制规范》和《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工作报告编制规范》文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向环保局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生态创建工作,做好与县环保局的对接工作,确保生态创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一是县环保局要组织人员认真编写申报资料,确保资料质量符合申报要求,并于4月2日前完成资料整理工作;二是县环保局要同时开展洛扎县2017年生态创建环境监测工作(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噪声等监测任务);三是县环保局要及时委托开第三方设计院做好《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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